孟州北何庄土地被占,百名村民良田丧尽

随着我国农村保障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农民的权益越来越有了保障。众所周知,农村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土地。然而近日我们却得知,孟州市河阳镇街道办事处北何庄村第三村民小组近百名村民的土地居然被强征使用。此事至今还未解决,无奈之下村民们只好和孟州市人民政府对簿公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6年2月29日,北何庄村委会书记兼村长韩喜太和北何庄村第三村民小组双方签定租地协议,北何村委会租用北何庄村第三村民小组位于孟州市农坛路以东、锦绣路以西、河雍大街以北、北环路以南的可耕地用于绿化,每亩耕地租金每年为1200元,租期为5年。2018年12月28日,河阳办突然出示征地公告(当时河阳办主要负责人为王国强),在村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征用了这块耕地。2019年5月份市政府出动了城管、公安、特警进行强制性征地,村民奋力阻拦,可是耕地依然被强行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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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由孟州市政府出让给孟州市中恒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孟州市中恒置业有限公司发放相关手续:豫(2019)孟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62号《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7月2日,在市政府未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相关事宜的情况下,孟州市中恒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接管了这块7.1687公顷的土地。导致被征地农民彻底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保命田,生活完全无着落,生存失去应有的保障。

面对被强征的土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们屡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2019年6月11日,河南省人政府作出豫政复决[20192115-214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了征收原孟州市河阳街道办事处北何庄村集体耕地7.1687公顷违法的决定。但在复议过程中,该块土地仍被强行征用。2020年11月18日,万般无奈下村民们,只好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待法律给予公正判决,还广大村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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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孟州市政府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即擅自征收北何庄村集体耕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须”责令退还””恢复土地原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是最宝贵的资源,是农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多年来,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加强土地管理,严厉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严守土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而孟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却”逆流而上”,与大政方针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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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立即积极介入此事,彻查此事真相,还广大村民一个公平正义,并尽最大努力弥补村民们的损失,同时对该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并将有关材料呈递给相关主管部门。

原文链接:http://www.dfzd8.com/new/2021/guonei_0318/3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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